台中縣豐原通往后里的省道,有一個左轉號誌燈綠燈時間只有五秒,警察又守在路邊,駕駛人常被開單抱怨連連。甚至有民眾,拿著紅單找上派出所,說警察根本就是栽贓,不過轄區警察說,他們只負責值勤,不管號誌燈的設置狀況。
后里鄉三豐路,北上路段和南村路口的紅綠燈,左轉箭頭號誌只停五秒鐘。正常左轉下,可通過約三輛車,但是周先生和吳小姐說,他們當時,排在紅燈下 ,是待轉的第一和第二部車,卻被值勤的警員攔下,依闖紅燈告發開單。
他們不但不服氣,還氣得拿紅單,要到派出所理論。
兩名被告發的駕駛者,甚至多次拿碼表,到這個路口,測量左轉號誌燈的時間,的確都是五秒沒錯。不過,管區派出所警察,看到民眾來理論,卻是避重就輕,說號誌不歸他們管,他們可以盡量少去取締。事實上,這個路口,交通流量非常大。大小車輛,幾乎都是,看到對向車道沒來車,就立刻左轉過去,不服取締的民眾說,守了一下午,也沒看到警察來取締,他們根本就是,警察缺業績的犧牲品。警方被批,利用設計失當的號誌,開單告發駕駛人,不但沒達到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更難讓民眾心服口服。(王嘉域 楊宗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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