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風箏 會犯重傷罪

  去年七月,桃園一名男子在放風箏時,風箏線割傷一名機車騎士的脖子。由於深及喉嚨。受害者到現在都無法說話。法院今天以重傷害罪,判處放風箏的男子拘役五十天,受害者也向他求償五百萬元。因為放風箏,惹來那麼多麻煩,這名男子覺得很無奈!

  這名黃先生去年七月在桃園陽明公園放風箏,不過風箏線,卻割傷一名機車騎士的脖子,還傷到他的喉嚨,法院認為,風箏差點奪走人命,今天依重傷害罪判他拘役五十天。被害人也向他求償五百萬元的民事賠償!

  黃先生說,風箏傷人是事實,不過被判刑,他覺得很無奈。喉嚨被割傷的陳先生現在無法開口說話,也不能服兵役,鄰居轉述,被害人自己也沒想到,被風箏線割傷竟然這麼嚴重。不過這樣的判決,引起很多玩家的反彈。(金愛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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