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消防員顏東和在民國八十五年救火時,因為台電沒有及時斷電,導致顏東和遭電擊傷及腦部,智力退化,高等一審法院宣判,台電須賠償1477萬元,創下國內消防隊員因公受傷,獲得最高賠償的紀錄,不過,台電堅持還要上訴。
他就是前台北市消防隊員顏東和,如今的他連吃飯都要父母親幫忙餵,顏東和在民國八十五年前往台北羅斯福路救災,當時以為台電已經斷電,沒想到並沒有,顏東和拉起水線衝往地下室滅火,立刻遭到電擊,造成腦部缺氧,智力嚴重受損。
桌上擺著台北市消防局頒發的金龍獎證書,似乎訴說著顏東和當時的英勇,高院一審判台電應該賠給顏東和1477萬元,創下因公受傷理賠的最高紀錄。為了醫治顏東和,家人前兩年帶著他到台灣看病,已經花掉兩三百萬元,如今希望台電能不要上訴,盡快領取理賠金。(林孟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