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三十三歲的外商公司經理,業務相當繁重,在結婚前三天,還到馬來西亞出差,結果在回國到機場的路上,突然暴斃,又是一起過勞死的案例。他的父母相當悲痛,哭著要向公司求償。
翻著兒子的結婚照,媽媽的眼淚再也忍不住,照片裡幸福的笑容,是永遠找不回來了。
厚厚一疊報表,都是兒子過勞死的證據。
三十三歲的吳政憲,在外商公司擔任財務副理,每天一大清早七點出門,要到深夜十二點才能回家,甚至連結婚前三天,公司也不放過他,要他到馬來西亞出差,才讓他客死異鄉。
過勞死讓一場婚禮成了喪禮,但勞委會卻以國內沒有過勞死理賠案,拒絕處理,也讓公司理所當然的迴避賠償。
這讓吳家二老是既生氣又傷心,兒子死了都快一年了,他們只希望能得到應有的賠償。
(林容安 馮亞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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