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有一名男子,兩年前遭警方逮捕,認為他是強盜團的首腦,法院一、二審都判重刑。不過這名男子坐牢四個月後,高等法院今天卻發現這根本是一樁錯判案件。原來這名男子和嫌犯同名同姓、加上剛好又開了同一型車子,所以是警方抓錯人了。雖然還了清白,但是這名男子卻因此妻離子散,連工作都丟了。
事發在兩年前,一名男子在新莊墳場被一群歹徒脫光衣服綁在電線杆上,身上財物通通被劫走,當時檢警雙方根據主嫌的供詞,逮捕一名共犯,錯誤就從這裡開始。檢警抓錯人了!說也真巧,這名男子和歹徒同名同姓,綽號也一樣,也租同一款車子,更巧的是,認識犯案成員。被冤枉的陳姓男子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最後妻離子散,現在司法還他清白,但是他說非常不甘心。陳志華因為這個案件,白白蹲了四個月的苦牢,他說現在最希望能跟前妻復合,然後再慢慢向司法討回公道。(高文音 王永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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