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智障兒 要贍養費

  桃園有一個七歲的智障兒童,還沒出生父母就己經離婚,他生下來後由母親獨力撫養,由於母親本身是低收入戶,無法負擔孩子上小學後的開銷,因此最近向法院提出向前夫要贍養費的訴訟,不料前夫認為孩子不是他的,因此拒絕了婦人的請求。經過DNA比對,法院確認了兩人的父子關係,將針對贍養費部分再做審理。(金愛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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