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加給員警抗議

  雲林縣古坑鄉有兩個偏遠派出所的二十一警員,原本一直都領著偏遠加給,不過最近縣警局將追討他們三年來共兩百多萬的偏遠加給,理由是這兩個派出所,都設置公車站牌,不能算是偏遠地區。不過被追繳加給的警員都很不滿,除了表示絕不繳錢外,也不排除串連抗議。

  這2個派出所分別位於古坑鄉山區的樟湖和草嶺村,距離都會區至少20公里,3年前為服務山區民眾有2家民營巴士在當地設站載客,但每天只有早晚各1班車,而員警上下班時間不一定,一定是開車服勤,每個月單單上班油錢至少3000元,而偏遠加給每個月也才4000元,樟湖派出所主管認為加給都經審核才發放,怎可隨便下一道公文就收回,而且限下月起一年內收回,這對一個家庭經濟預算影響很大,如不協調解決不排除上街頭抗議,而縣警局指出人事行政局發函給草嶺、樟湖派出所表示,民眾質疑草嶺、樟湖等地區人員偏遠加給合理性,經重新評估加給條件。

  兩警所附近自八十八年起分由員林、日統客運設立公車站牌,由於站牌位置均在五公里距離之內,未抵偏遠地區認定條件,兩警所廿一名人員至今三年溢領薪俸,被通報應於明年各月分期繳回,至於是否要限令一年內追回再協調解決。(廖學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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