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嬋要離婚 余鎮不簽字

  王筱嬋和鄭余鎮的風波, 又有新發展。王筱嬋昨天擬妥離婚協議書, 傳真給鄭余鎮, 要求鄭余鎮必須放棄王筱嬋所有財產, 以及小孩的監護權, 她就同意兩人離婚, 對於王筱嬋提出的條件, 上午鄭余鎮居然反對, 強調他不會簽字!

  王筱蟬昨天上午才到婦產科三度驗孕, 下午就傳真離婚協議書給鄭余鎮, 提出四項條件, 包括鄭余鎮必須放棄王筱蟬台灣美國所有土地資產, 另外, 鄭余鎮日前在美國花用王筱蟬五萬美元, 也必須歸還, 關於肚子裡的小孩, 王筱蟬指出鄭余鎮必須負安養責任, 否則必須放棄監護權, 離婚協議書必須在三天內簽字, 一會兒要分手, 一會兒又離婚不肯簽字, 這兩個人到底在想什麼, 旁人是霧裡看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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