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案 呂副勝訴

  副總統呂秀蓮控告新新聞週刊要求回復名譽案,高等法院今天做出二審判決,新新聞還是敗訴,不過對於之前呂副總統要求<新新聞>,在所有媒體刊登道歉啟事的部份,法官裁定,新新聞只需要在四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而呂副總統方面對此也表示接受。

  還記得呂副總統說過的話,和這篇引起軒然大波的【總統府緋聞】報導?第一起由國家副元首,控告媒體的官司,案子一路進行到高等法院,二審法官的宣判結果,和一審一樣,副總統勝訴,新新聞週刊敗訴。

  比較不同的是,在恢復名譽的部份,新新聞的負擔減輕了許多。原本一審法官裁定,新新聞總編輯楊照,必須在電視、報紙的媒體上刊登道歉廣告,不過二審法官認為,道歉啟事還是得刊,不過四家報社就夠了。道歉費從原本要求的一億多,減低到兩百萬左右,副總統方面表示,媒體多少不是重點,心意到了就好。(張晉豪 張肇元 王健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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