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人投資不動產買賣等限制取消

行政院今天通過"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部分項目修正,刪除
僑外人投資不動產買賣、租賃、土地開發業以及鐵路運輸業的限制,符合台灣納入全球化市
場及政府拚經濟的決心。
現行"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分別有二十四項、五十一項
,經過今天的修正,僅有十八項列為禁止類,雖然限制類的項目增為六十一項,但多屬相同
項目,因此修正過後,台灣的經濟發展將更能貼近經濟自由化的趨勢。
今天的修正項目,包括將原列禁止類的"酒精製造 業"、"農藝及園藝業、畜牧業及漁業
"改列為限制類;同時刪除"不動產買賣、租賃、土地開發業"、"鐵路運輸業"的限制,以有
利引進外資,促進不動產、營建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同時也有助於未來台鐵民營化,並協助
高鐵公司引進外資,加速完成高鐵。
行政院長游院長也責成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協商,儘速完成"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外國人投資條例"等立法,並在完成立法前,協助僑外人排除投資障礙,持續檢討外人投資
比例限制事宜,以吸引僑外商來台投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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