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競募款餐會涉賄 二審判刑兩年半

前立法委員候選人
王天競前年底立委選舉期間,舉辦募款餐會免費招待選
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二審,依違反選舉罷免
法,判處王天競有期徒刑兩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

高分院承審法官今天審理王天競賄選案認定一審判
決理由,王天競花費巨資舉辦大型餐會公然賄選,嚴重
破壞民主機制正常運作,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
褫奪公權四年。

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審理王天競涉嫌賄選案,認
為王天競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七日晚間在高雄市三民
區本和里活動中心廣場,籌辦大型餐會免費招待選民享
用,席開數百桌,共計花費新台幣兩百四十萬元,席間
,王天競上台致詞拜託大家支持,並逐桌敬酒致意。

地院一審判決王天競有期徒刑兩年並褫奪公權四年
,王天競不服上訴,今天二審仍認定有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