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研擬修訂優生保健法,開放免徵父母同意的專業諮詢第三管道,改善未婚少女墮胎地下化的現象;然而墮胎少女當事人的隱私、執行墮胎手術的醫師法律免責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胎兒的父親是否該盡道義責任或也需要諮商等各界疑問,法律卻是難以面面俱到。
勵馨基金會兩年前曾調查,未婚懷孕的少女只有二成會向父母求助,與父母自認為六成以上的孩子發生性行為會坦誠相告,顯然有四成以上的差距;中華民國護理教師協會常務理事陳曉悌也有類似調查結果發布,只有二成的受訪者高職生告訴父母自己意外懷孕,近七成的受訪學生選擇拿掉孩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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