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槍討債傷人 奪槍反擊究刑責?

  債主帶著兩名同伴以及一把槍前往債務人住家討債時,雙方發生口角,債主持槍柄打傷債務人的哥哥後,也被債務人奪槍反擊,雙方都受了傷,不過警方表示債務人當時不能算是正當防衛,可能得追究刑責。
  雲林縣虎尾分局今天破獲一起離奇槍擊案,三名嫌犯持槍前往討債,在用槍柄打傷對方時槍卻被對方搶走,反被開了5槍一人受雲林縣虎尾分局今天破獲一起離奇槍擊案,三名嫌犯持槍前往討債,在用槍柄打傷對方時槍卻被對方搶走,反被開了5槍一人受傷,車子也被對方砸毀,雙方到案時卻和好如初。
  雙方在分局被警方用手銬靠在一起時,絲毫看不出雙方曾發生嚴重的槍擊事件,虎尾警分局調查,張進輝等三人因和黃羿慆有5萬元債務糾紛,三人不滿黃遲未解決,前天凌晨2時多帶槍前往虎尾鎮欠債人黃羿慆住處談判,黃的哥哥出面排解卻遭槍柄重擊頭部血流如注,此時彈匣掉落,黃羿慆趁隙奪槍朝張進輝開五槍,其中一槍射中右大腿,三人邊躲子彈邊逃走,而所遺留在現場的2部轎車被黃姓兄弟砸的稀爛,警方策動雙方到案偵訊,涉嫌開槍的黃羿慆交出槍彈和砸毀的2部轎車,警方認為黃羿慆並非正當防衛依殺人罪送辦。相識的雙方都後悔當初太衝動。(廖學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