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完畢滿五年 受刑人可改名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了【姓名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將原本,受刑人不得改名的規定,修正為【服刑完畢五年後,可以更改姓名】,但這麼一來,前科犯是否會就此消失在茫茫人海裡呢,內政部表示,一定會有配套措施,在保密的原則下,保留這些前科犯所有的戶籍記錄,當然包括他所有的名字。
  走一趟戶政事務所,發現還真多人對父母取的名字不滿意,可以用羅馬拼音,將原住民姓名,和漢人姓名並列登記,像是立委高金素梅,她的原住民名字,是吉娃斯阿麗,而下面就是她的羅馬拼音。預料這項措施,將會促使更多原住民,樂於恢復傳統的名字,也顯示政府,對原住民文化的重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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