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風波 東週刊11名編輯被裁決

  捕後交保香港警方今天凌晨採取行動,逮捕了刊登劉嘉玲受虐裸照的前【東週刊】十一名職員。港府是在這兩天剛裁決,【東週刊】刊登登女星受虐裸照是為非法行為,而上午被捕的11個人,在簡短偵訊後,都以五千港幣交保候傳。東週刊去年十一月,刊登劉嘉玲十二年前、被人綁架時拍下的受虐裸照,引起社會公憤,在全港藝人強烈譴責下,英皇公司高層不得不公開道歉,東週刊也走向停刊的的命運,有兩百多名員工丟掉飯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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