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強迫捐大體法源有違人權?

  很少有人注意到,沒有親人照顧的遊民,死後都如何安葬。答案是他們根本沒有下葬,而是被強迫當成醫學院的解剖對象。根據一條很少人知道的【解剖屍體條例】,凡是死後無人認領的遺體,都會被送到遺體教學中心,去年一年光是台北市的三家教學醫院,就這樣處理了四十名遊民的遺體。這麼做究竟有沒有人權可言?引發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