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無留級 但將修法控管

教育部中教司今天表
示,國內的高中自八十九學年度實施「學年學分制」後
,學科成績不及格者得補考及自學輔導,必要時可延長
修業期限兩年,因此高中已沒有留級制度,更沒有恢復
與否的問題,但為防學生素質滑落,教育部擬修法,不
排除減少畢業學分但「必修課不過不能畢業」。

現行高中成績考查辦法規定,高中採學期學分制,
學生修滿一百六十個學分就可畢業,並用補考或重修取
代留級,成績差的學生即使補考後還是不及格,仍可再
申請第二次重修或補考,但已引起部分公立高中對學生
素質難以控制的疑慮。

教育部中教司司長李然堯表示,現行規定是學生只
要修畢一百六十學分即畢業,但沒規定必修課沒過不得
畢業,確實有學校反映學生素質降低,對此教育部已邀
集各校,儘快在九十一學年度學期結束前完成修法共識
,不排除比照大學模式,降低「一六○」門檻,但明訂
哪些是「必修基礎課程」,這些課中只要有一科沒過,
即使湊足學分也不能畢業,維持學生素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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