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有一名男子,開車時與人發生爭執,不料對方居然拿木棍將他打倒在地,還狠踹這名男子頭部,造成他重傷變成全身癱瘓,連眼睛都瞎掉。由於加害人手段兇殘,被害人家計負擔沈重、無法工作,法官判決原告必須付出2100萬元的高額賠償。
這名長期擔任民防,巡守隊的熱心男子,因為車禍糾紛,被對方打成植物人,全身癱瘓,戴媽媽剛帶兒子做完復建,收到法院判決,對方要賠他們兩千一百萬元,心裡又氣又難過。面對這可能創下天價的賠償數字,戴媽媽說,當時對方偷襲,打倒他兒子,又重重踹了幾腳,如今他兒子像半個植物人,一隻眼睛也瞎了,和以前的健康模樣,天差地別。雖然法院判決創天價,但是來到打人對方開的工廠,家屬卻是半毛錢都不想賠。一再受委屈,被害家屬只能說,他們充滿無力感。(許有容 游美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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