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竟把凶案當失縱?

  上個星期,台北縣一名男子,殺害女友,並陪伴屍體長達一個禮拜,再開瓦斯自殺。雖然警方已經逮捕到嫌犯,不過,死者家屬卻向檢察官控訴,當初曾經報案,警方卻沒有受理,一直到出了人命,警方才當回事,警方的吃案,讓他們的親人,白白送命。

  這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案,發生在中和的一間公寓,雖然兇手因為昏迷而被警方順利逮捕,不過死者家屬對警方的辦案度相當氣憤,並向檢察官陳情。死者家屬表示,三月二十五號他們就懷疑死者被兇嫌挾持,可是當他們到派出所報案時,警方卻只以失蹤人口處理,甚至當他們在命案現場樓下守候一天一夜時,警方也不願意上樓察看,一直到最後大樓民眾發現有瓦斯味,警方才來破門,但是悲劇已經發生。

  當記者到死者家屬住探訪時,並沒有任何人應門。鄰居則說,他們根本都不知道這件事。雖然家屬急著尋找失蹤的死者時,左右鄰居並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不過接到陳情書的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則說,已經請督察組進行調查。被死者家屬指控吃案,中和分局則出面否認。不管警方受理辦案時是否有瑕疵,對家屬來說,事後再怎麼追究,都無法挽回死者的生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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