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慈濟大學一名學生,去年發生車禍死亡,家屬在不斷調查後,赫然發現當時報案的目擊員警, 可能就是車禍的肇事者,警方已經將這名員警移送偵辦。疑似肇事員警的車輛放在分局,車子的保險桿已經被卸下來、車窗上還被貼上鑑識證物的紙條,車輛的主人是一名目前服務於宜蘭某分局的員警,而車禍死亡的慈濟大學謝姓學生當時騎的機車也停在一旁,死者父親經過查訪赫然發現當時車禍的目擊報案者有可能就是車禍的肇事者,警方經過重新偵辦終於發現問題。
這位員警的車輛的保險桿有撞擊痕跡,車輪有更換的狀況,雖然員警否認肇事,不過警方調查後仍是移送偵辦,而地檢署也已經正式提出公訴,因為員警今天請假並未找到員警,不過服務的單位卻是為員警叫屈。目擊者有可能真的是肇事者嗎?法律會還給當事雙方一個公道嗎?(張益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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