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大爆炸主嫌判處無期徒刑

  北京法院,今天針對年初發生在北大和清大的爆炸案,做出一審宣判,以危害公共安全和財產等罪名,判處嫌犯無期徒刑。二十七歲的嫌犯【黃旻翔】坦承,二月二十五號攜帶火藥,分別放置在清大與北大餐廳,造成兩地前後發生爆炸,總共炸傷九人。案發後沒幾天,嫌犯就在福建落網。由於爆炸案正值中國大陸人大、政協會議期間,外界揣測嫌犯是由於對當局不滿,不過審判書中,並沒有說明黃嫌的犯案動機,外界甚至還謠傳,他只是想藉此出名而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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