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公告 公共場所需為員工顧客量體溫

台北市政府今天發佈公告,要求諸如政府機關、公私團體、百貨公司等場所每日均需為員工及進出者測量體溫。若有人被測出體溫異常,則需保留紀錄三個月並通知轄區衛生所,市府衛生局在必要時將派員前往查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