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商務部今天發佈二00三年第十二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產於日本、美國、德國、伊朗、馬來西亞、臺灣地區和墨西哥的進口乙醇胺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新華社報導,根據中國大陸反傾銷條例,商務部自公告發佈之日起,對進口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及傾銷幅度、進口產品對大陸產業是否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調查。調查案通常情況下在一年內結束,即於二00四年五月十四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十八個月。
據瞭解,這次反傾銷立案是應撫順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和吉林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經商務部認定符合立案條件後發起的,這也是商務部今年成立以來的第一宗反傾銷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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