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議長賄選案 兩鄉鎮長判半年

  纏訟九年的第十屆高雄縣正副議長賄選案,最高法院終於三審定讞!其中曾是縣議員的美濃鎮長鍾紹恢,和鳥松鄉長張美瑤,因為涉嫌收賄,被判刑有期徒刑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縣政府依法將解除他們的職務,另行補選,也創下高雄縣第一次同時兩位鄉鎮長被撤職的記錄。

  最高法院的判決書還沒收到,鳥松鄉長張美瑤已經急得眼眶都紅了,沒想到九年前還是縣議員時,只是和議會同僚一起到泰國旅遊,竟然被解讀成是收賄,還被判刑,甚至連鄉長寶座,都要丟掉了。

  和張美瑤一樣的,還有美濃鎮長鍾紹恢,他們雙雙捲入第十屆高雄縣正副議長賄選案,被最高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雖然可以易科罰金,不用吃牢飯,但是褫奪公權三年,也宣告他們鄉鎮長的位置不保。兩個鄉鎮長同時被撤職,在高雄縣可說是空前,到時這個鄉長寶座,真的得換人坐坐看了。(林容安 榮昊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