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女性經十年奮鬥終爭得婚後可不冠夫姓

泰國女權運動領袖經過長達十年的奮鬥,終於在國會爭得婚後不必更改姓氏為夫姓;如今並繼續努力在男女稱呼上也要平等──兩性在婚前和婚後在稱呼上均應有所區別,如女性既然有小姐和太太的分別,男性便不能只有一種先生的稱呼而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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