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長陳金盛今天表示,由於交通部已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經裁決仍不繳納罰款便逕行吊扣、註銷牌照、駕照的規定,已改為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繳交罰款。待立法院通過,裁決所將不再逕行吊扣、註銷民眾的汽機車駕照、牌照,而直接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長陳金盛今天表示,由於交通部已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經裁決仍不繳納罰款便逕行吊扣、註銷牌照、駕照的規定,已改為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繳交罰款。待立法院通過,裁決所將不再逕行吊扣、註銷民眾的汽機車駕照、牌照,而直接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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