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記者涉謊報誹謗罪 暫交保

  前幾天香港女記者,自稱在泰國遭到集體性侵害事件,在香港轟動一時,結果案情急轉直下,受害人變成被告,遭到泰國警方拘捕指控。泰國政府說,這名女記者已經承認虛構案情,但是女記者卻表示,她是被泰國警方強逼認罪的。

  泰國警方帶著蘇姓女記者到案發現場重建案情,並且發佈消息說,泰國政府已經用虛報假案傷害他人和誹謗兩項罪名,拘捕女記者,暫時讓她交保,法院提訊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以判徒刑三年,罰款六千泰銖,而遭到指控強暴的嘟嘟車司機通百則被曼谷警方以罪證不足為理由,撤銷了起訴。

  從泰國傳來的訊息,對女記者很不利,警方說她沒有遭到性侵害的證據,甚至可能不是記者,她在被捕時還講了一句【說謊又怎樣,我只是想測試泰國警方的能力,不過蘇姓女子則放話說,她是被泰國警方強逼認罪的。目前香港當局已經透過中共駐曼谷大使館提供相關援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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