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一起相當罕見的官司,有兩戶二十幾年的老鄰居,因為養雞問題、鬧得水水不容,還以【木板】區隔雞隻的活動範圍。後來因為其中一戶人家的雞越界,被另一家人打斷雞腿,兩家人為此大打出手,鬧進法院,還互控傷害。結果法官判處兩人、各拘役二十天。
陳王兩戶人家,當了二十多年的老鄰居,原本就水火不容,還各自劃清界線,沒想到這回因為王家的一隻老母親,不小心跑到陳家吃飼料,結果被發現打斷腿,雞主人跑來興師問罪,雙方人馬是打的頭破血流。
後來兩戶人家都卦了彩,還告上法院,只是雙方都嚥不下這口氣,最後法官只好依法各判處拘役20天,易科罰金六千元,為了雞的問題,雙方是人雞俱傷,這種官司連法官都說,他還是頭一回見到。(金愛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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