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新店有一名男子,去年在洗車廠洗車的時候,不慎把一名洗車工撞成重傷,不但肋骨全斷,還必須摘除脾臟。由於被害人是殘障人士,家屬要求八百萬元的賠償金,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法官今天依"過失傷害",將開車的駕駛判處七個月徒刑,當事人表示,他們實在無力負擔,恐怕只能去坐牢。
誰會想得到,空間這麼小的自動洗車廠,也會把人給撞成重傷!事情是發生在去年四月份,撞傷人的陳先生,來到新店加油站附設的洗車廠洗車,車子沖乾淨了,沒想到,還沒看到警示的綠燈亮起,車子就直線加速撞上了一旁準備幫他擦車的李姓男子,造成他右邊的肋骨斷裂,還摘除了脾臟。
跟很多洗車廠一樣,這家洗車廠也聘雇了不少殘障人士當洗車工,被撞傷的李姓男子就是其中之一。意外發生之後,李姓男子的家屬原本索賠了八百萬的醫藥費,商談之後,雖然降到了兩百萬,不過,雙方還是無法達成共識。
法官最後依照過失傷害判陳姓男子,七個月的有期徒刑,而且不得緩刑。兩百萬,對開小傢具行維生的陳姓男子來說,還是一筆天文數字,如今他除了上訴,也只能怪自己開車的時候,為什麼不小心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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