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女司機 再犯假釋犯處極刑

  發生在91年5月20日花蓮光復自強外役監一名女計程車司機遭到性侵害後遭到殺害的案子,經過一年審理花蓮地方法院今天正式宣判被告戴文慶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事實上戴文慶13年前在苗栗因為車資問題殺害一名女計程車司機,才被宣判無期徒刑,後來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假釋,沒想到竟然再度犯案,法官認為戴文慶不知悔改、罪無可赦,應該與世隔絕。(張益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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