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附近遭搶 索賠兩萬得兩千

  高雄市一名女子,在前往百貨公司的路上,遭到飛車搶奪,結果她竟然向百貨公司要求兩萬元賠償,她說,就是因為百貨公司,沒有在附近設置警衛,和照明設備,才害她被搶,不過百貨公司則認為,馬路不是自己的責任範圍,所以只願意給她兩千塊的慰問金。

  好不容易在百貨公司旁的特約停車場找到車位,才剛停好車,還沒開始SHOPPING呢,皮包就被搶走了。邴小姐好生氣,怪來怪去,都怪停車場的照明設備太差,連警衛和監視器都沒有,才會害她被搶,所以要求百貨公司要賠她兩萬塊。因為被搶的地點和百貨公司,還隔了一條街那麼遠,所以消保官也認為,百貨公司根本不需要賠償。提醒愛逛街的小姐,在這裡被搶,可是沒得賠的,只有多看看旁邊的警告標語,提醒自己要小心一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