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以團體訴訟方式,代表在阿里山小火車事件中的三十四位傷者及八位罹難者家屬共五十一人,向法院遞狀控告林務局,請求新台幣五億七千餘萬元的損害賠償及懲罰性賠償金。而這也是國內首宗消保團體以公法人為被告而提起的團體訴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以團體訴訟方式,代表在阿里山小火車事件中的三十四位傷者及八位罹難者家屬共五十一人,向法院遞狀控告林務局,請求新台幣五億七千餘萬元的損害賠償及懲罰性賠償金。而這也是國內首宗消保團體以公法人為被告而提起的團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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