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三峽一名員警,昨天追緝一名偷車嫌犯時,一路從台北追到了桃園,最後嫌犯棄車逃逸,被警察開槍打中,傷重不治,死者家屬質疑,嫌犯手無寸鐵,警察從背後開槍,根本是想置人於死,不過,警方表示,員警曾經開槍示警,並沒有用槍不當。
這本來是通緝犯拒捕,警匪一路追逐,沒想到就在這條死巷裡,通緝犯被追捕的員警,從後方一槍擊中要害,送醫途中宣告不治。整個追捕過程,從三峽到桃園,一路長達二十公里,通緝犯曾經開車衝撞騎警車的員警,兩次襲警,衝撞四輛轎車,警方一共開了四槍,其中第三槍對空鳴槍,第四槍就要人命,家屬質疑,警方為什麼要開槍打死手無寸鐵的通緝犯。
家屬認為這是用槍不當,警方強調這是正當防衛,因為當時通緝犯有襲警動作,不過還是有疑點,所謂近距離開槍,是有多近,而嫌犯最後一個動作,是在逃跑,還是襲警,檢方要追查,家屬也要討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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