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民眾要注意了!疏忽了小細節可能會讓你得不償失,一位民眾在十年前把車賣給鄰居,因為工作太忙忘了辦理過戶,最後鄰居連人帶車失蹤,十年後她一共收到780張的罰單,一共六十萬元罰款原來這輛車停在同一個停車格長達五年,監理單位拼命開單,也暴露出各單位橫向聯繫出現大漏洞。
張小姐上個月收到了累積780張停車罰單未繳,原來是十年前她把車賣給了鄰居,以為對方幫她辦好一切手續,誰知道自己還是這輛車的主人。還不只如此七百八十張罰單還都是承德路三段同一個停車格開出的。
前後長達五年,因為電腦連線的作業程式不同,從來沒發現停管處裁決所和監理處各單位,照樣依法行事。不過現在法令已經有所修改,最後的認定還是在車主,除非提出舉證事實,否則張小姐還是得乖乖交出六十萬元。(李正文 方起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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