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松藩超貸 判刑五年罰金三千萬

  立委劉松藩涉及背信超貸案,所得不法利益超過十五億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處劉松藩有期徒刑五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三千萬元,法官強調,劉松藩身為民意代表,知法犯法造成投資大眾損失,因此法官特別加重刑期,處以五年徒刑,劉松藩得知消息後說,他一定會上訴。

  親民黨籍立委劉松藩提供人頭帳戶,協助台中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等人向台中商業銀行超貸十五億元,劉松藩並獲得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的佣金,儘管劉松藩在辯論庭中,一在辯稱這一億五千萬是向曾正仁借的,不過,法官並不採信,認定劉松藩意圖圖利曾正仁及自己,因此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且併科罰金新台幣三千萬元,罰金部份可以易服勞役六個月,襄閱庭長並強調,劉松藩身為知名人物,犯下這起背信案,因此法官決定加重刑期並大幅提高罰金,對此,劉松藩只透過律師表示很冤枉,他將提起上訴。(鄧文欣 葉弘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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