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看門狗"要付出多少代價?台北市有一名女子,因為積欠大樓管理費,和管理員發生爭執,有一次居然當面罵人是"看門狗",對方一怒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這句話已經觸犯"公然侮辱罪",判決這名女子拘役20天,或是易科罰金一萬八千元。
七樓的黃小姐,欠了三萬多元的管理費沒繳,斗大的告示貼在電梯的入口,只要出入大樓的人全都知道這件事!指著這張告示,管理員告訴我們,紛爭還不只這一些。因為積欠管理費,黃小姐和大樓的管委會已經吵了兩年多。去年七月份,管理大樓財務的古小姐獨自坐在大廳管理處的時候,碰上了黃小姐,雙方你來我往對罵了起來,就這樣,古小姐成了對方口中的看門狗。也難怪讓其他住戶不平衡,畢竟一棟大樓九十多戶,就只有黃小姐一家不繳管理費,為了要這個惡鄰居付錢,雙方光是打官司的文件,就有這麼一大箱。現在黃小姐罵鄰居是看門狗,法官判處他拘役二十天,易科罰金的話要一萬八千元,不過黃小姐的反應是這樣。關上門,連上三道鎖,看來想要他付錢或是搬家,恐怕很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