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起相當特別的離婚官司,台北市有一對夫妻,因為金錢糾紛吵架,不料妻子一怒之下,竟然動手捏傷了丈夫的睪丸,丈夫因此送醫急救,還必須接受長期治療。他不甘身心受創、告上法院,法官判決雙方離婚獲准,做妻子的還因為傷害丈夫睪丸,除了拘役50天之外,還得賠償十萬元。
談起了兒子的離婚官司,蘇媽媽真的是又好氣,又好笑。六年前,蘇姓男子跟大他十歲的吳姓女子結婚。沒想到,兩個人婚後卻為了金錢和外遇,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越吵越兇的結果,終於做老婆的忍不住動手打老公,而且一出手,就直攻要害。蘇姓男子的睪丸,嚴重瘀青,得常常跑醫院看醫生不說,男性雄風還差點一厥不振,讓蘇媽媽擔心兒子可能絕後。蘇姓男子最後向法院控告妻子,法官判准兩人離婚,而重創丈夫的吳姓女子,不但得拘役五十天,還得付出十萬元的精神賠償。(張晉豪 高鴻銘 廖學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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