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稅局增列傳真文件申辦項目以便利商民

基隆關稅局表示:為提升服務品質,加速處理人民申請案件,該局日前修正「基隆關稅局受理民眾傳真文件作業規定」,將受理申請範圍由原來的29項增列為46項,以提供商民更便捷化的通關環境。

新增項目計有:提供分估或驗貨單位審核原產地之運送文件,受理旅客後送行李報關所需之護照、身分證件、裝箱單,納稅義務人同意以原繳押保證金抵繳稅費案件,未報關貨物於海關變賣前電傳申請補辦報關手續,依關稅法第46條申請延長報運進口期限,依關稅法第58條申請發還原繳關稅,依關稅法第59條等顯然錯誤申請退還溢徵、短退稅款案件,退關轉船貨物得憑船方之傳真文條辦理,以及受理保護智慧財產權案件資料傳真作業等。

目前該局在局本部的服務中心、進口組、出口組、稽查組及各分支局服務台皆設有傳真機,接收此類申請案件,一收到商民傳送文件,立即轉送有關單位核辦。傳真機號碼以及詳細服務項目請利用該局網站 (WWW.KLCB.GOV.TW) 之便民服務欄查詢即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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