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自用汽車燃料使用費的繳款期限今天到期。台北市政府監理處特別提醒尚未繳款的北市籍車主儘速繳款,可採用金融機構代繳、語音轉帳、上網或親至監理及交通裁決機關繳納等方式辦理。
監理處表示,燃料費的繳納通知書已於六月下旬向車主寄發,車主除可持單至各金融機構繳納,也可利用4121111或4126666再按169# 的語音轉帳方式辦理,可選擇以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繳納。此外,也可前往電子公路監理網www.mvdis.gov.tw輸入個人資料後以轉帳方式繳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今年度自用汽車燃料使用費的繳款期限今天到期。台北市政府監理處特別提醒尚未繳款的北市籍車主儘速繳款,可採用金融機構代繳、語音轉帳、上網或親至監理及交通裁決機關繳納等方式辦理。
監理處表示,燃料費的繳納通知書已於六月下旬向車主寄發,車主除可持單至各金融機構繳納,也可利用4121111或4126666再按169# 的語音轉帳方式辦理,可選擇以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繳納。此外,也可前往電子公路監理網www.mvdis.gov.tw輸入個人資料後以轉帳方式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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