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一名老師,居然口出惡言。台北市的這名國小男老師,因為小事,和同事發生爭吵,另一名女老師趕來調解,不料反而被罵了兩句髒話,當事人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被告為人師表、卻不知節制,重判他必須賠償50萬元!
口角起爭執,叫做吵架,不過,建安國小柯老師用來罵同事的髒話,簡直已經到了【語言暴力】的程度!去年年底,柯老師和王老師兩個人,為了請人代課的小事情,吵得不可開交,直性子的柯老師忍不住激動,先是罵了男同事一句大家都聽過的三字經。在一旁的吳姓女老師,原本打算充當和事佬,沒想到,還沒來得及開口說話,已經被柯老師用髒話問候了女老師的媽媽。對方就是不肯公開道歉,吳老師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柯老師為人師表,講話卻不堪入耳,因此一句六字經的代價是,五十萬。
掛上了電話,我們不曉得柯老師是不是已經後悔,當初沒有做到以身作則的好榜樣?(張晉豪 游美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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