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盪鞦韆成植物人 判賠960萬

  苗栗縣一名九歲女童,兩年前在學校,因為盪鞦韆、竟然摔成植物人。家屬申請國賠後,法院認為學校、沒有做好遊樂器材的安全防護,所以判決學校必須賠償九百六十萬。學校在知道法院的判決後,決定要上訴,而女童的家長、對學校不願承認錯誤,相當氣憤。

  變成植物人的語彤躺在病床上,兩年來邱媽媽每天苗栗台中通車,趕到醫院為女兒按摩復健。雖然媽媽付出心力,但是語彤復原的情況並不明顯。知道法院判學校要賠九百六十萬,邱媽媽說,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健康的孩子。

  回到兩年前語彤發生意外的操場,出事的鞦韆還是有小朋友在玩。當時語彤就是這樣盪啊盪的,結果摔下來時,撞上鞦韆後面的水泥地而變成植物人。法院認為鞦韆擺盪範圍的地面應該是沙坑或草皮,所以判決校必須賠償。不過學校不服。為了避免意外再發生,現在學校乾脆把所有遊樂器材拉起封鎖線,禁止學生靠近。(巫召清 黃文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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