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十八日在韓國大邱地下鐵車廂內縱火,造成一百九十八人死亡、一百四十七人受傷的縱火犯金大漢,今天在大邱地方法院,以「現存電車放火致死罪」等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對於肇事地鐵列車司機崔某等則以「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今年二月十八日在韓國大邱地下鐵車廂內縱火,造成一百九十八人死亡、一百四十七人受傷的縱火犯金大漢,今天在大邱地方法院,以「現存電車放火致死罪」等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對於肇事地鐵列車司機崔某等則以「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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