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報懸賞找回電腦悔約警民互控

  "登報懸賞"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台北縣有一名國小女老師,日前因為筆記型電腦遺失,登報懸賞十萬元。後來一名員警幫她找到,但因為電腦裡珍貴資料遺失,這名老師拒絕給賞金,雙方為此鬧上法院。

  "登報懸賞"能不能反悔?現在將交由司法來做公斷。「誰能找到我失竊的電腦論文,我就懸賞十萬獎金」鏡頭前的陳老師,就是透過報紙、網路,發出懸賞令的主角,因為她的筆記型電腦日前遭竊,裡面有老師珍貴的碩士論文,三年心血,僅此一份。沒想到警方根據線報,果真破案找回電腦,不過十萬獎金呢?線民透過警方,老師這樣回答。也就是找到電腦,還是沒賞金,因為老師要的是電腦裡的論文,這下線民以為警方巫錢,老師又控告警察恐嚇,辦案偵查員破了案還惹官司。警方強調不可能硬要錢,也反告老師誣告和損害名譽,懸賞啟示有沒有法律效力,法官正在審理,而因為懸賞獎金警民互控,可能還是頭一遭。(許有容 楊振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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