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淑涉鎮長稅案被判刑一年四個月

立法委員周雅淑被控於汐止鎮長任內涉及鎮長稅案,士林地方法院經審理後於今天宣判,周雅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兩年。

周雅淑於汐止鎮長任內,制定「鼓勵營建廠商自願回饋地方建設行政指導方案」,她聲稱此一方案經過鎮代會通過,且送縣府核備,經過合法程序與以往鎮長稅截然不同,最重要的精神在於將所謂鎮長稅導向公開化、透明化、合法化方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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