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油薰香燈氣爆事件一再發生,造成多人灼傷毀容,衛生署今天指出,含異丙醇濃度在分之五十以上,必須加註警語,嚴禁在密閉容器、密閉空間內點燃,精油包裝應有中文,並不得誇大不實或宣稱療效,如果業者在一個半月內不改善,將要開罰。
衛生署藥政處副處長余萬能表示,異丙醇是廉價的揮發溶劑,在高溫時會分解產生毒氣,容器可能破裂、爆炸,且異丙醇於密閉空間內蒸氣濃度達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十二時,即會引起爆炸。
余萬能說,精油不宜添加異丙醇,市售精油若有添加異丙醇,濃度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就必須標示濃度,嚴禁點火,以免車廂內、薰香瓶等密閉空間、容器的揮發異丙醇蒸氣造成氣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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