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燦鍙不服判決 將再上訴

  台南市運河整治工程弊案,以及工業區開發弊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終結,前市長張燦鍙涉及運河整治工程案,獲判無罪,不過在工業區開發案中,因為包疪屬下主管收賄,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褫奪公權兩年,而都發局長和市府顧問也分別被判刑,其中一百五十五萬元也一併追回!張燦鍙得知判決結果相當不服,決定要提出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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