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競爭罵人"討客兄" 判賠八萬

  禍從口出這句話可要特別記住桃園有兩家快餐店,平時因為生意競爭,相處原本就不和睦,沒想到在一次爭吵中,其中一家快餐店的老闆,脫口用台語罵對方【討客兄】!被告上法院,法官判處這名罵人的老闆,這句話要賠償八萬元。比鄰而居的這兩家店,壞就壞在兩家店偏偏都是做快餐店的同行,平常為了生意競爭,老闆娘就已經不太跟隔壁的張老闆說話。兩家店現在隔著一張薄薄的帆布,當初因為擔心帆布這一擋,連客人也擋了下來,老闆娘才會跟對方理論,只是沒料到,雙方才一開口,隔壁的張老闆和他的員工,就當著所有客人的面,用台語罵老闆娘【討客兄】,貞操被人這樣質疑,老闆娘心裡覺得很受傷。不甘心受辱,老闆娘一狀告上法院,法官也判處張老闆和他的員工,要付八萬塊的精神賠償。雖然張老闆為了避免爭端,已經把店頂給別人,不過,老闆娘還是堅持要繼續上訴,因為他認為對方說他交男朋友【討客兄】,得付出一百八十萬,才能平撫他受傷的心。(金愛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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