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苗栗卓蘭山區的全人中學有一所學生法庭,學校的學生如果犯了校規,就要讓學生模仿法庭模式來審判,法官由學生擔任,陪審團則是老師。今天就有一位學生因為蹺課列為被告,經過陪審團和法官審理後,決定罰他勞動服務兩小時。
坐在審判台前面的三位學生,扮演起學校的法官,至於一旁低著頭的學生,就是被告。他的罪名是蹺課。雖然旁邊還有陪審團,而且都是學校的老師,和旁聽的學生證人。但是不服氣的學生,不但會和法官辯論,還要求要找證人為自己脫罪。碰到這樣狡猾的嫌犯,一旁的老師都搖搖頭。不過,最後陪審團做出判決,因為學生不假外出,判處勞動服務兩個小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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