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龍火燒車死六人 駕駛求處三年

  發生在今年七月,造成六人死亡的尊龍客運火燒車事件,板橋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尊龍負責人以及駕駛,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分別求處兩年半和三年徒刑,不過死者家屬認為求刑太輕,將要求法官主持公道,給死者一個交代!

  七月二十一號北二高尊龍客運一把火燒死六條人命,讓人餘悸猶存!問題關鍵在於,當時要是安全門能正常開啟,或許不會釀成這麼大的傷亡,檢察官經過將近三個月調查發現,駕駛明知安全門無法開啟,卻還是載客上路,尊龍負責人也該負起連帶責任。

  今天偵查終結,依業務過失致死將兩人提起公訴尊龍董事長徐明正求處兩年六個月,駕駛陳明昇則是三年!六名死者中,包含南港高中一年級的施亞良,消息傳來,家長認為求刑太輕但家屬認為辭官不足以解決問題,要求法官主持公道,給死者一個交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