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國內外人權團體關注的徐自強涉嫌擄人勒贖殺人案,雖經最高法院判決死刑確定,不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邀請國內法學教授李茂生等人深入評析後,認為這起判決在法理上確有疑義,司改會因此呼籲法務部長陳定南槍下留人,以免造成冤獄。
徐自強涉嫌在民國八十四年九月間參與房屋仲介商黃春樹的綁票勒贖案件,於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經最高法院判決死刑確定後,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曾於九十年一月初完成調查報告,認定本案判決確有違誤,並經盧仁發二度於九十年四月三日及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以原確定判決顯然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不過最高法院均予駁回。今年三月間,盧仁發再提出第三次的非常上訴,不過,最高法院仍在今年七月十日駁回此件非常上訴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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